农业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为提高壮年农民持续从农意愿及协助产业转型升级,并挹注农渔业者营农所需资金,农委会修正政策性农业专案贷款办法等规定,释出利率调降、贷款额度提高等利多,自110年8月1日生效适用,其中畜禽产业经营贷款由2000万元调高为4000万元,因应农业转型的需求。

为提供壮年农民优惠贷款,本次农贷办法主要修正内容包含提供壮年农民较优惠的贷款条件,包含放宽贷款对象、调降利率、提高额度规定等,「青年从农创业贷款」也修正名称为「青壮年农民从农贷款」,修法受益对象至少超过2000人。

农业金融局副局长周妙芳说明,放宽贷款对象与调降利率部分,因为「青年从农创业贷款」限制青农资格为18-45岁,但是许多农民超过申贷年龄,但却从农已久,加上45岁以上仍是重要的从农主力,考量整体需要因而增列年龄逾45岁至55岁以下且申贷前3年均有农业生产事实,并符合特定条件之壮年农民为贷款对象,每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其中周转金最高为100万元(得循环动用),贷款利率目前为0.79%,较多数专案农贷之1.04%优惠。

提升畜禽产业经营贷款部分,因应产业升级要求节能、高端技术与设备等成本支出,因此提升养猪经营类及提升家禽产业经营类贷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00万元调高为4000万元,周转金由500万元调高为1000万元;禽畜粪堆肥场之畜牧污染防治类贷款,由1000万元调高为2000万元;提升畜禽肉品生产经营类贷款,由3000万元调高为4000万元;鸡蛋友善生产系统类贷款,由3000万元调高为5000万元。

此外,「农民组织及农企业产销经营及研发创新贷款」则增列通过产销履歷农产品验证之农民组织及农企业为贷款对象,产销经营计画免专案核准,每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周转金最高为1000万元,有契作关系者最高则为2000万元。

周妙芳强调,假如青壮农已申贷「青壮年农民从农贷款」,因为贷款对象会勾稽,就不会重复申请「农民经营及产销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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