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12岁徐姓国小男童被同班的陈姓男同学打巴掌,致耳膜破裂,徐童父母愤而向对方提告求偿总计37万余元。陈童则称是徐童先挑衅地朝他说「你在自慰吗?」经上诉,台北地院审后,认定徐童的伤势不重,癒合后听力正常,判陈童一家仅须赔1万8808元。

判决书指出,徐童及父母主张,与陈童为北市一间国小的同班同学,2019年11月间,陈童因小争执,突然打徐童巴掌,致其左耳膜破裂,遗留动晕的后遗症,受伤后长达30日不能去学校上课,又因每日需换药3次、避免耳朵进水引发中耳炎等,有全日看护的必要,并提起告诉,向陈童及其父母求偿看护费6万、抚慰金30万等共计37万余元。

对此,陈童称,当日上午在上音乐课前,两人同在上厕所,但徐童以开玩笑的口气向他说,「你在自慰吗?」陈童当时立刻否认;同日下午,两人一起在扫区进行打扫工作,但徐童又再次向他说,「你在自慰吗?」,他才勾着徐童的肩膀,希望对方不要再出此言,过程中不小心挥到徐童脸部致受伤,纯属意外,并不是蓄意。

法官勘验证据发现,徐童提交前往医院急诊的纪录,但就诊日期为事发后两周,无急诊必要,且看的为小儿科,与左耳膜破裂无相关性;另医院的意见表中,认定12岁的儿童能理解医生吩咐的医嘱,并无须家长24小时在旁看护,判定看护费用请求无据。

一审期间,台北简易庭参酌后,仅判陈童及其家长须负担医疗、交通、抚慰金等共计1万8808元,经徐童父母上诉,二审法官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判赔1万8808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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