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锺因案判刑确定获准可易服社会劳动,却涉嫌与负责执行的员警串通在工作日志造假,短短9个月即执行2196小时,被检方依偽造文书罪起诉后,台南地方法院24日开庭时,因翁坦承犯行,法官当庭同意他以50万元交保,但限制居住在官田住家,同时每天还要到麻豆警分局报到1次,此案将于9月7日下午5点宣判。
已被羁押将近5个月的翁茂锺说,对于检察官起诉的事实及内容,他全部都认罪,并向社会道歉,也不会逃亡;由于他已经70多岁,羁押期间经常胸痛、胸闷,请求法官让他交保,他会用余生多做公益,希望法官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
法官同意翁交保后,委任律师及公司员工替他交付50万元保证金后,翁走出法庭未发一语快步搭车离开。翁的委任律师则转述,翁表示尊重司法,也感谢各界关心。
台南地院上午开庭时,翁茂锺及已交保的同案被告前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驻所副所长杨博贤都出庭应讯。审判长询问2人对检方起诉的犯罪内容与证据等问题时,他们都承认并说没有意见。
检察官还问翁茂锺,易服社会服劳动之前,认识南检那些人?」、「为何在笔记本中,记载曾有主任及观护人来看你?」翁则回说,10年前那么久的事情他都忘了,因之前餐会曾与南检的人交换名片,但是谁他因记性不好忘了。
杨博贤也坦承一时失虑触法,当时是考量翁茂锺曾担任警友会理事长,对警界付出很多,才会做错事;他在侦查时均已清楚交代案情,内心觉得很忏悔,也要向社会道歉,希望能够弥补过错。由于他目前没有工作,请求法官从轻发落、给他自新的机会。庭讯结束后,杨也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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