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和集团前董事长翁茂锺,因案判刑确定获准易服社会劳动,却涉嫌与负责执行的员警串通在工作日志造假,9个月即执行2196小时,被检方依偽造文书罪起诉。台南地院24日开庭,因翁坦承犯行,全案辩论终结,定9月7日下午5点宣判,法官谕知翁50万交保,限制住居,每天要到麻豆警分局报到,台南地检署上午以翁茂锺仍有逃亡及串证之虞,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检察官们都认为,当初翁茂锺的羁押理由,系有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考量翁仍有前案未实际履行的刑期待执行,家人仍旅居国外,加上南检还在侦办翁案的其他共犯,翁在审理中也没有如实交代共犯结构,因此原先羁押的原因并未消灭,仍有逃亡与串证之虞,应依法提出抗告。

台南地院昨日开庭审理,翁茂锺及先前已获交保的同案被告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前副所长杨博贤,都对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内容及证据,当庭全都认识,都说没有任何问题和意见。

公诉检察官则问翁「易服社会劳动之前,认识南检那些人?」、「为何在笔记本中,记载曾有主任及观护人来看你?」翁回称,10年前那么久的事他都忘了,因为之前餐会曾与南检的人交换名片,但到底是谁他因记性不好也忘了。

杨博贤则坦承一时失虑触法,当时是考量翁茂锺曾担任警友会理事长,对警界付出很多,才会做错事,侦查时都已经清楚交代案情,内心觉得很后悔,要向社会道歉,希望能弥补过错。杨还说,目前没有工作,请求法官从轻发落、给他自新的机会。庭审结束,杨快步离开法院。

法官同意原本羁押的翁茂锺交保后,委任律师及公司员工很快就替他交付50万元保证金。翁茂锺走出法院时,未发一语快步搭车离开。他的委任律师则转述,翁表示尊重司法,也感谢各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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