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区一间商店外墙本月初派遣工人从事广告招牌作业时,未配戴安全帽冒险登高悬挂招牌,吓坏路过民眾,拍照存证举发,劳工局劳检处处长郭清吉亲自率员检查,到场时虽未见违法情况,但仍依据检举资料,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对陈姓雇主开出可裁处3万至30万元罚锾。
高市劳工局局长周登春指出,广告帆布、招牌悬挂或拆除等临时性及短暂性的作业,具高职灾的风险,易发生坠落、触电、物体倒塌或者物体飞落等职业灾害,呼吁雇主及劳工朋友一定要落实安全措施。
周登春表示,劳工朋友和雇主在从事广告招牌拆挂作业时,劳工应配戴安全带及安全帽,使用移动式起重机也应符合一机三证规定,如施工现场会占据道路作业,应有交通维持计画设置以及交通管制措施,方可进行作业;呼吁业者或雇主勿轻忽劳工生命安全,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严处。
劳动检查处处长郭清吉表示,为督促并辅导雇主做好安全卫生设施及落实安全管理,劳检处已开办广告招牌工程职业安全卫生宣导课程,邀请从事广告作业相关业者及劳工朋友与会,透过案例、法令及安全卫生实务的解说,提升作业时的施工安全,可致电07-7336959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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