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子今年9月在养生馆内,与男客约定一次加收200元从事半套性交易,台北市万华警分局搜证后将陈女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1500元,陈女不服声明异议,反指警方以钓鱼方式陷害教唆,但台北地方法院认定,警方并无陷害教唆,驳回她的请求。可抗告。
疫情警戒降级后,陈女9月8日晚上7点多在养生馆,与男子约定性交易一次加收200元之代价从事半套猥亵交易,她遭警方裁罚1500元后,提声明异议表示,警方偽装按摩消费者提出金钱诱惑为性交易,属于陷害教唆之手法,已侵害人权及违反公共利益。
台北地院认为,按摩客人既无主动询问有无半套性交易服务,也无使陈女产生「是否要从事性交易」的造意,她从事性交易行为显非警方所造意,自非陷害教唆,警方没有违法取证的问题,驳回其声明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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