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辞职的前南投地检署检察官王全中,任职期间替妹妹的刑事诉讼担任辩护人遭弹劾,惩戒法院职务法庭认定王的行为不当但无关说及干涉审判,判罚月俸3个月,他提上诉后,遭第二审驳回,全案定谳。
目前担任律师的王全中,2012年任检察官期间,在他妻子、岳母等人所涉的行政诉讼中担任代理人,引起争议,经民眾检举,南投地检署依相关规定请他「促请注意」。
不料,2017年王在妹妹与他人纠纷引发的诬告、伤害及偽造文书等诉讼案件,又再度以胞妹辩护人自居,积极参与诉讼,甚至为此多次表明检察官身分,并以具状声请交付审判,执行律师职务,遭监院弹劾。
职务法庭认为,王参与诉讼查无关说同僚、干涉审判等伤害司法廉洁 的行为,情节尚非重大,且他已离任公职,考量各种情况,将他判处任职时最后月俸给总额3个月的罚款。王提上诉后,遭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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