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确幸来了!依环保署现行的「一次用外带饮料杯源头减量及回收奖励金实施方式」要求连锁饮料贩卖业应提供现金回馈、集点优惠或饮料加量等优惠,环保署以经济诱因鼓励民眾自备饮料杯,需要相当的价差,目前规划是5元,经与业者开会讨论,业者对于饮料杯大小应有不同价差、可否使用集点优惠、使用循环杯是否需再优惠、实施需给因应调整期间等等,业者仍有许多意见,相关意见会通盘考量,目标在年底前预告草案。
为减少免洗餐具(杯),环保署持续检讨评估增加诱因鼓励消费者自备环保杯,推动环保杯租赁服务,后续将办理饮料杯管制草案预告,与业者研商广徵各界意见后公告实施。环保署也已持续推动循环容器租借服务,补助各地方在活动、商圈办理环保杯租赁,并将小琉球餐具租赁服务推动经验扩大至其他离(外)岛。
环保署回收基管会执秘谢炳辉表示,预告草案中除了会把优惠提出外,也会明确禁止使用保丽龙杯,而循环杯部分,则会授权地方政府去限制或要求店家的时程、实施范围、数量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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