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今年5月期间爆发多起新冠肺炎确诊案,部分劳工因为工作所致确诊,据统计,截至9月底为止,已核定80件职灾伤病给付、3件本人死亡给付,对此,劳动部表示,因应明年5月1日上路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近期已展开检讨「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职业病种类表」,并拟在近期预告该表并把新冠肺炎纳入其中。

劳动部劳动保险司科长林焕柏表示,因应明年上路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目前正在整合「劳工保险职业病种类表」及「增列劳工保险职业病种类项目」。

林焕柏提及,目前劳保局针对如医护人员、清洁人员等与工作有强烈因果关系已认定职业灾害并核发职灾伤病给付、死亡给付,至于如果如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职业病种类表」说明不同,则也可依职安署订定的「职业因素引起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认定参考指引」认定。

林焕柏说,一旦职业病增列新冠肺炎后,就能定为职业病,职业灾害对被保险人的权益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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