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近期接获民眾检举指出,「勤发医用液态氧气」在未经检验之下就出货,问题产品计有60瓶,波及南部医疗院所,流向仍在调查中。产品未经检验,恐导致氧气浓度有问题,或有充错风险,目前卫生单位已要求业者暂停生产,依《药事法》可处以3至200万元罚锾。至于是否涉及刑责,则由屏东卫生局判定。

食药署品质监督管理组科长傅淑卿表示,食药署上月接获民眾检举「勤发医用液态氧气」未检验就出货,本月稽查人员到场后,发现该产品没有检验纪录,理论上必须确保符合规格才能放行。

「勤发医用液态氧气」问题产品有30批,批号为L21100410~L21100429及L21100501~L21100510,合计有60瓶,多用于重症病患,包括呼吸困难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傅淑卿表示,该产品是医师处方用,在液态的状态下送到医疗机构,用系统蒸发再从管路送到病房给病患使用。目前已知波及南部的医疗院所,至于流向那几个县市、哪几家医院,仍在调查中,预计下周才知道。

傅淑卿表示,目前液态氧气还有另外30张许可证,因此医疗院所不会无氧气可用。针对此产品,卫生单位已要求业者在11月3日前完成回收。由于业者的行为涉及违反《药事法》第17条,依法可开罚3-200万元。至于是否涉及刑责,则将由屏东卫生局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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