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马英九担任国民党主席期间,被控贱卖「三中(中视、中影、中广)」被起诉,本案中,前立委蔡正元也被控任中影董事长时,涉嫌业务侵占阿波罗公司资产、挪用款项等案,台北地院今依业务侵占判蔡正元3年6个月、违反商业会计法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对此,蔡正元严正表示,判决非常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他会继续上诉。
前总统马英九在三中交易等案中,涉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今天宣判马英九无罪,可上诉。全案共6名被告,除马英九获判无罪,前中投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蔡的妻子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也无罪。
该案中,前立委蔡正元被控利用中影股权交易机会,侵占阿波罗公司出售中影股权3500万余元,来清偿房贷、竞选立委广告托播费等,今天被判3年6月,另有6月可易科罚金,没收不法所得2亿8032万元。
对此,蔡正元严正直指,「这个判决非常不公平,而且不合理也不合法,我会继续上诉」,目前还没看到判决书,不晓得法官判决的理由为何,但攸关被控侵占阿波罗款项一事,他不解地说,「阿波罗公司没有员工、股东、客户、银行贷款,纯粹是我的公司,我放在阿波罗公司的钱,怎么会有侵占阿波罗公司的问题,既不合情理也说不通」。
蔡正元指出,民进党从一开始罢免他不成后,就不断地对他进行政治追杀,从来没有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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