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1岁廖姓妇人,去年9月间以「下肢无法正常活动、抬举、行走及站立、其肢体功能丧失」等理由,向国泰人寿及南山人寿保险公司申请残废医疗理赔金,并成功向国泰人寿申请给付60万164元得逞,但南山人寿派员访视廖妇时,发现她下半身没有萎缩情形,察觉有异遂通报保险犯罪防制中心,两家保险公司于是检具相关事证向刑事局报案。
刑事局侦查第七大队受理报案后,通知廖妇到案说明,但廖妇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到案。警方调查,廖从2016年起以身体不适为由入住健保病房,在联合医院中兴院区、卫生福利部乐生疗养院等各大医疗院所巡迴住院,统计自2016年起至今年1月止,总共向保险公司申请住院实支实付理赔2500万余元。
廖妇食髓知味,去年9月又以下半身瘫痪为由,企图向保险公司申请约500多万元的高度失能险理赔,刑事局报请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郑少珏指挥侦办,8月将廖妇及郭姓同居男子逮捕到案,将廖妇自国泰人寿诈领的60万164元失能险款项,向法院声请裁定扣押获准,并查扣多张金融卡、存簿、手机、公文资料、保险文件、陈情文件及病歷资料等赃证物。
检警调查,廖妇在出庭时,能自行上下计程车,平日在社区假装拿着助行器行走,但她都是身体先往前靠近助行器,再将助行器抬到前方,完全不是真正下肢无力病患的动作。检警暗中搜证后,9日将廖妇依诈欺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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