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出具的调查意见告知书,已排除刑案。报导称,工牌显示,王江龙生前系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员工,工号653330。自2009年起至意外离世,王江龙一直在比亚迪汽车公司工作。今年7月,他从总装一厂调至二厂,在物流岗位工作。王江龙的工作打卡记录显示,他在11月4日晚离世前,曾长期从事夜班工作。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王江龙连续上了7个夜班,其中6个班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而在整个十月,王江龙只有1号和3号没有打卡记录,当月他有26天工作时长在12小时左右。
大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有合理的工作时长和休息休假时间,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月最多有12天的工作时长可以为每天11小时。
王江龙离世日期为11月4日晚,家属于5日接到警方通知,警方排除刑案可能后,王江龙的家属便与企业协商善后赔偿问题,但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的家属认为,虽未进行尸检查明具体死因,但其离世应与长期夜班工作有关联。而企业方认为,王江龙在出租屋离世,不属于工伤。据王江龙的家属介绍,企业方表示出于人道角度考虑,愿支付一定补偿,「开始说两、三万元,后来说六、七万元」。
因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王江龙家属向澎湃新闻求助,11月17日,澎湃新闻报导此事后引发舆论关注。家属称,当晚,双方经过三个小时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企业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江龙家属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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