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指出,劳动部应捐助成立财团法人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中心,外界关心首任董监事、执行长人选,劳动部部长许铭春受访时指出,首任的「财团法人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中心」董事长将由她兼任,希望藉此落实通过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的立法意旨,做好预防及重建的工作。
财团法人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为「职业灾害保险年度应收保险费2成及歷年经费执行剩余额度范围内编列经费」,若依劳动部推估,成立财团法人统筹办理职业灾害预防及职业灾害劳工重建相关工作,所估经费含设立基金1亿元,及初期营运每年需补助费用2亿元。
而依近期预告「财团法人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中心监督及管理办法」草案,提及若董事、监察人为军公教人员者,其兼职费之支给,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规定办理;董事、监察人非为军公教人员 者,其兼职费支给,得比照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规定办理。
草案也指出,若为专任董事长、执行长不超过劳动部部部长待遇;副执行长、技术及其他专业从业人员,不超过劳动部比照简任第14职等政务次长待遇。
为了赶上在明年5月1日上路「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职灾重建法人的董事长名单近期就要向法院登记,许铭春说,董事名单大概已经勾选,持续徵询当中,但首任她会自己担任董事长,盼能落实通过的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立法意旨,做好预防及重建的工作。
许铭春提及,过去的职灾大多仅偏重在职灾后的补偿,但未来职灾预防及重建会透过该法人以加强及落实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的意旨,真正照顾到所有职灾的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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