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庄姓男子打着举办朴叙俊、太妍、TWICE 、洁西卡、BIGBANG等明星演唱会、见面会名义,包装成投资方案招揽粉丝投资,喊出高额获利、定期返利等口号,违法吸金1.3亿。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银行法》判丁男徒刑3年10月,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958万6850元。另庄男遭检方通缉中。

另招揽投资的胡姓男子4名被告,各被判处1年10月、2年徒刑,均缓刑5年,各须支付公库40万、30万、20万元,须接受法治教育4场、6场。

判决指出,奥堤、希伯来公司负责人丁男,欲举办外国明星演唱会、见面会等活动,急需投入鉅额资金,与有行销经验的庄姓男子(通缉中)合作,共同设计「明星活动投资方案」,对外招揽投资人吸金。

投资方案标榜「不论活动赚赔,保证高额获利,保证定期返利及期满还本」,投资期间1至5月不等,保证不论明星活动票房营收表现好坏,均给予固定月息2.5%至12%,换算年利率为30%至144%,期满并保证返还本金。丁、庄2人自2016年11月起,找庄的行销班胡姓学生4人以公开举办说明会、向周边亲友推销游说等方式吸金。

庄男另开设亚伦公司,2016年底设计「黄金交易投资方案」,以及举办朴叙俊、太妍、TWICE、洁西卡、郭富城等人见面会、演唱会为由募资,投资期间6月至1年不等,共计丁、庄吸金金额达1亿3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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