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青年军王炳忠、侯汉廷等人,被控与陆生周泓旭共谋,替中共发展组织,一审判决5人无罪,检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开庭,检方声请传唤国台办官员作证,证明金援王等人,庭末法官谕知侯核办。
公诉检察官王正皓说,侯汉廷、林明正有提供军人名单资料给周泓旭,王炳忠的手札等都是证据,另有收受国台办及上海巿对外办公室款项,明显是金援发展组织;王正皓当庭声请传唤国台办副处长崔赵辉及上海巿对外办公室人员赵超到庭作证,证明有发展组织及金援被告,传票部分应可透过国台办党政局等单位送达。
检方起诉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间结识王炳忠、林明正、侯汉廷,4人受大陆官员指示,在台发展「星火秘密小组」等共谍组织,王父王进步则协助统筹陆方资金。
今年4月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事证不足以证明王炳忠3人对国安造成「明显且立即」危险,3人判无罪;周泓旭与王炳忠等人互动与一般朋友无异,未吸收加入中共组织,王进步经手处理陆资,因「正犯」无罪,「帮助犯」也不成立,周及王也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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