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日报报导,「条例(草案)」提到,北京市政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租购併举的住房政策,支持民眾透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北京市合理规划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房屋所有人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住房依法出租,调节住房租赁供需关系。
「条例(草案)」并提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金监测,在住房租金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时,北京市政府可以採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报请大陆国务院备案。
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提出採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北京市政府採取价格干预措施时,出租人应当配合执行;拒不执行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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