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控诉老公做爱时不愿意戴套,让她多次怀孕且要求堕胎,甚至要她吃避孕药自行避孕,让她身心受创,甚至在外养有小三而诉请离婚,但丈夫则却反咬妻子也偷吃小王,担心怀孕才吃避孕药,且遭到妻子设局外遇,一审丈夫胜诉。但妻子不服上诉,拿出证据指称丈夫传讯表示要做爱1000次才同意离婚,甚至说「我要一直X妳,X到妳死」,二审法官认定双方已无婚姻基础存在,逆转判妻胜诉准予离婚。
根据判决书记载,这对夫妻在民国99年10月10日结婚,婚后育有2 名未成年子女,但双方自第二个小孩出生后就分居在同屋之2 、3 楼。妻子控诉,丈夫因不喜欢使用保险套,都要求她自行避孕,一旦若怀孕,就强迫堕胎,完全不顾她身体或心理上之伤害。
101 年间,女方又怀孕,丈夫竟又强迫她堕胎,但遭到她抗拒,隐忍到生下第二个小孩,但丈夫仍不愿使用保险套做爱,她只好自行长期吃避孕药,导致身体及心理承受极大压力。
妻子控诉,丈夫甚至从106 年起,经常半夜无故潜入房间骚扰及强迫做爱,且以「我不会让妳离开,我要一直X妳,X到妳死」等言语刺激羞辱。而且丈夫自小孩出生后,均未分担家务或负起照护子女之责。又于108 年4 月间不告而别迄今未联络及探视子女,最后竟然还发现在外养小三。
但丈夫辩称,妻子购买避孕药及所患适应障碍症,恐系与其婚外情有关。
竟委请徵信社,设局让他与女性友人卷入不正当男女关系。结果一审法官採信丈夫说词,判决妻子败诉。
妻子不服上诉,直咬丈夫常趁她吃安眠药后爬上她的床硬上,她质问丈夫「没戴套射入怎么办?你就再去买事后避孕药给我吃吗?」并质问丈夫「很多事情都是在伤害我吗?」妻子还拿出简讯举证丈夫扬言必须做爱1000次来换离婚条件。
高院法官审酌,本案丈夫未对妻子採取保护之避孕措施,导致她需长期服药,恐危害身体健康,且竟趁妻子服药后意识不清时,多次对妻子进行性交,并出言终生将强迫与她行房,不但侵害妻子身心权益,亦严重漠视人格尊严及性自主权。
法官也认为,妻子对丈夫传送抒发心情及邀约参与家庭或学校活动等讯息,长期几乎未回应,也未分担照护子女之责,此冷淡态度,使妻子感到备受冷落 及孤立无援,夫妻情感长期无法交流而日益淡薄,已损害两造夫妻间应有之互信互爱关系。且双方曾于107 年间签署离婚协议书,丈夫已于108年4 月离家迄今,且双方对外均有出轨行为,并于诉讼中互相指责对方,夫妻情份已荡然无存,情爱基础崩坏,难以回復共营婚姻生活,因此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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