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疑似遭男友林秉枢施暴,而林男目前正在政大攻读博士班,校方今日回应,此案将送校内奖惩委员会,最严重恐被记大过或退学,但法律学者反问,学校是一个「有限目的」的环境,争议行为若没有干扰影响学校教育功能,「那学校可以处罚吗?」校方是否有权处罚,尚待厘清。

高嘉瑜遭施暴一案,引发轩然大波,而其男友林秉枢正就读政大政治系博士班,专攻政治哲学及中国研究,校方对此表示,严正谴责暴力行为,且针对施暴行为,按校内规定,由系所提奖惩委员会依相关办法审议,如经委员会通过,则依据校规,可有记大过至退学不等之处分。

政大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在脸书发文提到,对于「那位涉嫌伤害、家暴的政大学生」,已经有人说学校该惩处了。如果依照〈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奖惩办法〉的规定,似乎是可以的。

但廖元豪提到,学校惩戒有一个「管辖权」的问题,也就是与学校师生职员、校园环境都没有关系的行为,「可以是惩戒范围吗?」

廖元豪指出,学校是一个「有限目的」的环境,系争议行为若没有干扰影响学校教育功能,那学校可以处罚吗?

廖元豪援引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例,即在上个庭期还又确认一次,即使是中小学学生,在校外的言论或行为,如果没有干扰学校教育功能,学校也不能惩处。

廖元豪认为,我们以往常爱以「有损校誉」作为处罚的依据,但这在宪法上、教育法上恐怕也都有争议。「当然你可以说台湾对教育的看法跟美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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