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8日表示,对于各县市落实地方囤房税制乐观其成并给予正面肯定,适度调整房屋税基与税率,有助房市健全发展与挹注地方税收,同时,财政部将持续搜集意见,适时检讨《房屋税条例》修法,依立院要求,财政部将在2022年1月底~2月初提出修法评估。
除新北市、台中市以外,台北市现行已落实囤房税制(非自住房屋差别税率),至于日前高雄市、桃园市、台南市也抢先宣布跟进,等于六都均表态支持课徵囤房税,而且高雄、台南、台中皆规划自2022年7月起实施、2023年5月缴房屋税适用。
目前台北市针对持有非自住房屋2户以下每户按2.4%课徵房屋税,3户以上每户按3.6%课徵房屋税。
台南市已提出囤房税方案且经市议会三读通过,针对非自住房屋持有1户者课1.5%房屋税率;2至3户者,每户1.8%;4至5户者,每户2.4%;6户以上者,每户3.6%,2022年7月上路,2023年5月缴房屋税适用。
至于高雄市也考虑跟进,其财政局喊出将以「不影响自住房屋」、「落实居住正义」、「避免房东将成本转嫁给房客」等三大原则订定囤房税政策,估计会针对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户以上订定差别税率,税率尚未出炉。不过,高雄市长陈其迈已喊话,最快将在本会期提出草案,盼尽快上路,估计可赶在2022年7月施行,同样为2023年5月缴房屋税适用。
而桃园市长郑文灿也宣布将审慎评估,研议针对持有非自住房屋6户以上课3.6%。台中市长卢秀燕8日则在市政总质询明确表示,台中一定会实施囤房税,有望在2022年上半年会期提出,由议会审查,若一切顺利,同样可赶在2022年7月施行。
至于新北市财政局8日也指出,新北市有意针对多屋者课徵差别税率,但具体税率将持续参考台北市及其他四都做法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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