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事件是台湾有史以来,最关键性的转折点。它让台湾人从世世代代的顺服,从二二八的恐惧、沉默中振奋起来。
外来的蒋家独裁政权的势力,也从此下垂,只能靠暗杀手段涂抹其落日余晖。
继林义雄的灭门血案,陈文成命案,到江南命案终于成为蒋家政权的最后杰作,彰显其邪恶的心灵与本质。
美丽岛事件,所以和发生在台湾歷史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反抗事件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是一次性、抛弃性的事件。它是台湾歷史上第一次有台湾人的反抗行动,成为国内及国际关注的事件。尤其是该事件持续在全台湾媒体燃烧长达半年以上,高潮迭起的情节直接送到每个家庭和个人。
美丽岛事件唤醒了当代的知识份子,反省自己,认识自己,定位自己。连凡夫走卒都一起接受了美丽岛大审,成为庭外的共同被告。
因为那是一次外来独裁政权,对全体台湾人的审讯。
美丽岛事件所以会产生歷史性的影响作用,还有:
第一、美丽岛政团的建构者,首次替台湾人民绘制了清晰又完整的台湾篮图,并高举了核心信念与价值,结束当年党外时代以当选为目标的各行其是的状态,并在外来恐怖统治下组织了一个没有党名的党。海内外有意识的台湾人,终于公然连结在一起。
第二、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的庆祝晚会意外引爆衝突,独裁者下手全面逮捕,海内外台湾人因此大团结。
我在特务围捕下,竟意外突围成功。巨额奖金悬赏我的空前通缉行动,扣人心弦,长达一个月,使独裁者无法速战速决,快速结案。让海外台侨及国际人权组织有较充裕的时间,从事营救工作。
第三、公开的美丽岛军法大审,长达九天,全面吸引了台湾人民投入。军法大审才是真正扭转台湾歷史的关键因素。没有公开的军法大审,美丽岛事件只会是另一个大型的中坜事件而已。大审的影响,迄今未熄。
自古以来,不管东方或西方,任何政治审判都不是靠「法律辩护,可以扭转命运的。我是所有被告,包括全部律师群,唯一一个真正想利用公开审判的场合,向全体台湾人民上一堂政治大课,强力反击独裁者,企图扭转颓势,并向国际表达台湾人民心声的人。
我们八名被告都是唯一死刑的被告。每一个都极可能被判死刑。我们被起诉的法条是惩治判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唯一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
我已是全国包括海外公认必定会被判处死刑的叛乱「首恶」累犯。我当然知道,我的人生已走到尽头了。
会死的人,绝大多数是低头恳求宽容。从三零年代莫斯科大审判,二战后纽伦堡大审,东京战犯审判,以及台湾的所有政治审判莫不如此。
美丽岛律师也清一色採取这种诉讼策略,作减刑和无罪的辩护,像一般平凡的律师所做的辩护,难望美国丹诺(Clarence Seward Darrow)律师之项背。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
我知道是时候必须把生命献给台湾,献给自由,献给信仰了。
那是个特务密布的时代,美丽岛军法大审怎么会没有卧底律师? 我们应该问的是那一个或那几个不是? 我的律师尤清,虽然我们从小就认识,虽然他是我坚持聘请的。但是开庭之前,我也只告诉他:「法律辩护在政治案件中是没有用的。全程我都将行使缄默权,让世人看到我的抗议。」
我相信独裁者及其高级幕僚会很高兴我的全程缄默,他们已有对策应付我的缄默。
其实,我只是要利用尤清律师传出一个假消息:「施明德放弃了。」
开庭了,我一个人讲的话,几乎比其他七位加起来的话还多!
(本文摘自《施明德的政治遗嘱:一个奉献者的最后剖白》/时报出版)
【内容简介】就台湾歷史而言,「美丽岛事件军法大审」是一项「世纪大审」。
它不只在审判「美丽岛政团」的功过,也是审判台湾民族的苦难,更在审判国民党当权的良知和本质。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人们看我微笑自若,举止轻松,其实我的内心非常沉重和悲恸。我不是在担忧自己的死生,是哀伤为什么生长在这个美丽之岛的子民,必须一代又一代地吟哦着同样凄凉的悲歌?
每个时代都有奉献者。奉献者总是扮演着悲剧的角色。奉献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单、坎坷、悽惨和布满血泪的。奉献者总是不为他的时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凌、羞辱、监禁和杀戮。但是,奉献者所爬过的羊肠小径,必会被后继者踩成康庄大道。奉献者的肉体也会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气和择善固执的奉献精神,必会增益人类文明,与世长存。奉献者不属于今天,但是他会活在明天!
我并不奢望在这个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项公正的判决,但是我毫不怀疑地深信:总有一天,歷史法庭一定会还我公道!
本书完整收录长达六万字〈施明德的政治遗嘱〉!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一文命运十分坎坷,因为立论的尖锐,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数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个月又被当权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是1980年「美丽岛大审」时,施明德在「军事法庭」的答辩书。
以文学思维始,以政治主张终,施明德呈现了他之所以成为一个人权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本书的完整出版,为歷史保存一份真实的纪录,也为这纷乱的年代提供一条出路!
【作者简介】施明德
施明德生于1941年日本殖民统治时代。父亲施阔嘴是日本时代的汉医考试官,也是台湾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师。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画家、诗人、小说家。
就读高雄中学初中部时,下定决心报考军官学校,将来以武装革命推翻蒋介石独裁政权,结束台湾数百年来被外来殖民统治的命运。
1962年在小金门担任少尉炮兵观测官时被逮捕。大哥施明正与三哥施明雄也同时被捕。
在台湾白色恐怖时代是两度入狱的政治良心犯。一生总共被监禁25年半。
重要经歷
1962 年「台湾独立联盟案」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服刑15年出狱。
1980 年「美丽岛事件」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解除戒严之后,施明德拒绝减刑,拒绝特赦,直到李登辉总统宣告美丽岛事件判决无效,1990年以无罪之身出狱。因此,所有美丽岛事件的受难者终于重新获得参政的权利。
1970年参与「泰源革命事件」,事败后被五烈士保护,未遭枪决成为火种。出狱后,继续为台湾的自由奋斗。
1978-1979年与黄信介等人组织党外总部及美丽岛杂志社,成就一个「没有党名的党」。
1979年美丽岛事件总指挥。
1980年美丽岛军法大审中,面对死刑审判宣示:「台湾应该独立,而且已经独立三十年,现在的名字叫中华民国」,提出「中华民国模式的台湾独立」;并指控国民党政府的「党禁、报禁、戒严令、万年国会」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据」的御用司法。
1994年民主进步党主席。任内提出「政治大联合,社会大和解」、「金马非军事区化」、「台湾已经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民进党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独立」、「台湾应该成为一个福利国家」。
2006年发动百万人民反贪腐运动要求陈水扁下台,担任红衫军总指挥,拒绝一切攻占总统府的主张及压力,让台湾成为迄今没有政变的国家。
着作
《增设中央第四国会刍议》(思考如何在现有体制下,突破台湾人不能参政的限制)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美丽岛军法大审最后答辩状)1980
《囚室之春》(散文,写于无限期绝食中)1988
《总指挥的告白》(回顾一生)2009
《常识:一个台湾人应该知道的事》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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