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今年2月在台东海端站发生作业人员遭维修车撞击2死1伤事件,今年1月在潮州也发生1名车辆基地调车员在车厢风挡间遭夹致死事故,监察院交通及採购委员会今通过监察委员陈景峻、叶宜津、王丽珍、鸿义章提出之调查报告,提案纠正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并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属确实检讨改进。

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台铁台东工务段池上道班办理2月23日海端站道岔保修工作,未依规定向调度员提出申请,復未于施工前完整实施勤前教育、危险告知并设置工作鸣笛标,进行路线保修时又未指派专责瞭望员与列车监视联络员,导致8742次电车线维修车接近时,施工人员未能及时闪避,发生2死1重伤的严重工安事故,核有重大违失。

监委表示,台铁虽订有路线维修工作相关规定,但对于保修工作并无明确定义,且其适用规章及表单散见于「行车实施要点」、「路线隔断及路线封锁须知」、「站外铁路设施维修标准作业程序」及「安全卫生工作守则」,缺乏严谨及一致性规定,无审视确认机制,实际执行时又多便宜行之,无法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监委指出,长年以来,台铁现行保安装置保修工作之人力安排全赖工作经验判断,并无具体规范;以本案而言,台东工务段出勤人数仅有5至6人,对照其他工务段多为7至8人,明显有不足情形,且台东工务段道班人员工作年资不及5年者,比率高达57%,年资15年以上者占比不到两成,台铁迟迟未见有效因应作为,任令东部地区工务人力断层问题恶化。

监委强调,不仅如此,台铁对于维修车新进驾驶人员于正线行驶训练的申请程序,至今也没有明确规范,台东电力段玉里电力分驻所为办理驾驶训练,违反电车线维修车使用须知的规定,违规申请使用维修车;又东部调度台发布行车命令准予分驻所临时出车训练,未能本于法律例外情形从严适用的原则,悖离原本规范的立法意旨。

监委表示,台铁局综合调度所之行车电报事涉运、工、机、电等单位需求,惟相关规章自82年修订后迄无检讨修正,内容已不合时宜,且迄今仍以传真机传送,电报讯息之发送、送达与收讫并无确认及管理机制,各单位间又缺乏科学的、可勾稽之横向联络机制,以致第一线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获知综合调度所以行车电报同意电车线维修车驾驶训练。

此外,监委提及,海端站事故发生前,1月18日也发生潮州车辆基地调车员于车厢风挡间遭夹致死事故。2件重大职业灾害事故,相隔仅月余,造成3名员工罹灾及1名员工重伤,显示现场作业人员职安意识严重不足,台铁未能严格督饬所属落实自护、互护及监护的工安作为,无法保障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均有违失,因此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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