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商业司20日否准(不予登记)光洋应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任董事长及补选董事长的变更登记案。

商业司指出,光洋科11月5日董事会以临时动议方式,解任原董事长及补选新董事长,11月7日光洋科公司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此重大讯息,说明「董事会解任及补选董事长决议无效」,11月9日光洋科公司,新选任董事长玉璟有限公司向经济部送件申请解任原董事长及补选新董事长的变更登记。

本案涉及「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适用疑义,亦即应由董事会决议事项,是否符合该办法第3条第4项所定有「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之例外情事,因涉及该办法主管机关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经济部前已分别于110年11月10日、同年12月6日函询金管会,并参酌金管会意见处理本案。

经济部表示,光洋科公司110年11月9日申请解任原董事长及补选新董事长变更登记案,经经济部认定110年11月5日董事会以临时动议提案解任原董事长,因为不具备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之例外情事,不符合该办法第3条第4项规定,所以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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