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原是时代力量党员,2018年遭搜索疑似毒邮票、毒蘑菇时,时任桃园市议员的王浩宇公开受访,抨击林男及时代力量,林后来不起诉。王又强调确实有毒品等,林男因此提告损害赔偿,桃园地院审理后,认定王言论加深民眾对于林男不良印象,造成名誉受损害,判王浩宇须赔偿15万元,可上诉。

林男控诉,他原为时代力量政党之专员,2018年3月基隆宪兵队搜索其租屋处时,因扣得疑似毒品之「蘑菇」、「Dragons Dymamitr」遂林男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但王浩宇未经查证,就在脸书、媒体批判林男及政党。据了解,目前已由2审判赔40万元。

林男说,后来案件不起诉后,王浩宇又多次在脸书发表,「后来也证实有这件事,就只是证据不足不起诉而已。但确实有这件事。」、「我说的从头到尾都是事实。」、「确实也有发现毒邮票等大量毒品,证明我说的话早有所本。」、「刑案发生的经过,包含查获多少毒品等等,我手边有当初的判决书,都跟我当初所述完全一致。」、「警方确实有找到二级毒品,但最后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此刑事案件是真实存在、真的有找到毒品、也真的在他的租屋处。」、「毒蘑菇、毒邮票都真实存在」等不实言论,并断章取义张贴上开不起诉处分书之「移送意旨」部分,将此曲解为检察官调查后之认定结果,致使视听大眾因误解而仍评价林男为吸毒、贩毒者,侵害林男名誉,造成精神上受有莫大之痛苦,故请求王赔偿精神慰抚金40万元。

王浩宇则说,言论均未指名道姓,故一般人无从知悉所指是谁,因此未贬损林男社会评价。且林属于公眾人物,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发表意见,既未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词,应可认系善意发表适当评论,自未侵害林男之名誉。此外王也说有一併张贴不起诉处分书,代表无犯罪嫌疑。

法院则认为,王已经知道既已知言论之内容不实,犹仍发表之,自应负侵权行为责任。且王在脸书张贴不起诉处分书之移送意旨部分,未将全文张贴,仅张贴移送意旨,让民眾阅读时产生误解,且王是公眾人物,言论受高度关注,行为使民眾误会林男确实被查获毒品,只是检方给予不起诉处分错误印象,从网友留言就可知悉。王浩宇不仅未有澄清其于前案判决所涉言论之内容,反造成阅听大眾加深对林男负面评价,已经损害其名誉,判赔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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