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司改会指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对所属分局及人员要求员警「要多发布甫察获之刑事案件新闻」,违反侦查不公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澄清表示,为提升正面形象,展现维护治安成果,请各单位发布新闻,新闻发布的原则为同仁执行勤务,忠勤(敦品励学、负责尽职、对工作有优异表现)、忠义(急公好义、济难救急、对世俗有影响)、忠勇(冒险犯难、拯民水火、对警风有楷模)事蹟,以及打击犯罪对作奸犯科者棒喝等整体治安维护的表现,发布破案新闻亦会要求恪遵侦查不公开原则。

警方也强调,对于交通事故的防制,预防、取缔酒驾、交通大执法等强势作为,以及相关民眾交通安全讯息,也会适时做新闻之发布,警察局统计各单位正面新闻披露,系採奖励方式来激励,并无相对之惩处规定。

高雄市警局表示,发布破案新闻现有机制有警察局、高检署、警政署、监察院都随时监看新闻内容,若有违反情事会交由各县市警察局督察单位着手调查,除检视发布事由、事前审核机制及有无不当揭露情形,经调查有故违情事予以惩处,委员举出个案部分,高雄市警察局也会立案调查。

警方重申,为提升警察正面形象,六都警察局均有针对新闻发布作统计与奖励;高雄市警察局会持续定期召开检讨会议检视发布情形,并利用各项会议机会教育员警发布破案新闻,重伸遵守侦查不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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