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正重点包括:后备军人接受召集达五次者,由召训机关或部队发给召集奖金;后备军人解除召集一年内至国军医疗院所免挂号费、得至国军福利站购物、英雄馆自费住宿;企业依规定给付员工接受召集请假期间的薪资,薪资金额的150%,得自申报当年度所得税的所得额中减除。

「后备军人召集优待条例」修正草案,后续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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