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人另须符合本人及配偶109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臺币(下同)148万元以下、申请人于今年3月17日以前,未请领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及子女就读高中职或大专校院。

劳动部进一步表示,失业劳工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每名补助4000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名补助6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补助1万36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补助2万4000元。此外,对于独力负担家计(例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再加给2成。

以同时有2个子女就读私立大学为例,除每名子女可获得2万4000元外,每人另加给2成4800元的补助,一人为2万8800元,2名子女合计为5万7600元。劳动部特别说明,若依教育部「高级中等学校免学费方案」规定,已免学费者,或已申请其他政府就学补助措施者,不得重复申请本就学补助。

劳动部提醒,对本项补助有需求者,可自今年2月14日起至3月17日止以挂号邮寄纸本申请书,或至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线上申请系统(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凭证提出申请。纸本申请书可于2月14日起至前开申请系统下载,或向各地方政府、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各分署就业中心(就服臺)及劳保局各办事处索取。相关事项可拨打劳动部免付费谘询专线「1955」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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