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大学第3任校长原应于110年8月1日起聘上任,但北市大与台北市政府就「台北市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衍生有无违法之争议,致该校第2任校长任期仅剩3个月余将届,该校仍无法启动遴选相关作业。对此,监察委员赖鼎铭、赖振昌、萧自佑及林国明大动作调查,监察院通过纠正北市大及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立教育大学、体育学院在102年合併为北市大,并由戴遐龄担任首任校长,但因校方与教育局对于「台北市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有歧异,导致新任校长人选难产。
纠正案文指出,依据宪法、大学法及司法院释字第380号解释等,大学自治应于法律规定范围内为之;大学法第9条第3项规定,公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之组织、运作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在国立大学方面授权教育部订定,直辖市立大学则由学校所属的地方政府订定。
监察院说,台北市政府依据此项法律授权,在2016年7月1日修订发布「台北市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并经行政院备查在案,法制程序已属完备。
监委表示,北市大校长遴选的规范内容,虽然与国立大学的规范略有差别,然并无抵触《大学法》,台北市大学校长遴选办法属有效法令。教育部也说明,台北市大学校长遴选办法备查有案,在未调整修正前,北市大仍应依该运作办法规定办理。
监委指出,北市大不仅未积极预就该校校长遴选事宜订定要点,直到2020年以「台北市大学校长遴选办法有违大学自治」为由,拒不办理校长遴选作业,显有重大违失,因此纠正北市大。
调查发现,北市府对于北市大校长遴选争议,只有一再发文呼吁北市大「110年7月6日前请函报北市大校长遴选作业要点」、「110年9月30日前请完成校长遴委会之筹组」,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有失主管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责,因此纠正台北市政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