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到目前通过认证机构数计有784个。弱势、新住民及未完成国民义务教育且年满55岁者,修习非正规教育认证课程,享有部分补助学费,符合资格者应于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处)提出申请。
为促进正规、非正规教育活动交流,教育部鼓励大学以较具弹性方式招生,依「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规定,年满22岁修习经认可课程累积达40学分以上者,即具有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资格,如不报考大学,也可作为学分抵免或升迁考核的参考。
教育部表示,通过认可的非正规教育课程,内容皆相当于专科学校副学士班及大学学士班开设的人文、艺术、社会或科技领域水准,以确保认证课程品质。到目前,通过认证机构数计有784个,通过认证课程数计2259门、通过认证学分数计5246个。
教育部指出,原住民、身心障碍者、低收入户、新住民及未完成国民义务教育且年满55岁者,修习经教育部认证的非正规教育课程,均可申请学费补助,申请者需填具申请书,检附学分证明书、缴费收据及相关证明文件,由终身学习机构初审汇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处)提出。
非正规教育课程相关认证清册可至「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机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网站及「非正规教育课程认证机构-国立空中大学」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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