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李姓女酒店公关与单姓男客,到摩铁发生性行为,不料李女趁单男熟睡时,偷走他口袋的3万元现金,被要求返还后,心有不甘,控告单男对自己下药性侵,所幸检方在聊天记录中发现,李女在事后称单男为「亲爱的」,不符合性侵害后常理之表现。桃园地院受审后,依诬告罪,判李女有期徒刑4月;窃盗部分判拘役35天、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李女为酒店公关与熟客单男,两人于107年7月下班后,相约一同前往摩铁开房,李女发现单男口袋有3万元现金,便趁其熟睡时偷偷拿走,独自离开摩铁,柜台人员察觉有异,打电话到房间叫醒熟睡的单男,男子醒来后发现身上的现金不见了,传讯息告诉李女,那笔钱对他很重要,如果不归还会报警处理,李女随即打电话给妈妈及姊姊,要求返还其中的2万元。

李女还钱后心生不满,竟到警局控告单男在她的饮料里面下药并把她载到汽车旅馆性侵,检方受理后调阅监视器,发现两人是一同前往,并没有向李女所说的头晕,走路不稳,意识不清等情形,又李女离开时,不像是被侵害后精神恍惚逃走的样子,反而还神色自若地滑手机,跟柜台小姐敬礼后才离开,认为单男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单男获得清白后反控李诬告及偷窃,李坦承犯案,但否认诬告,坚持自己被性侵,最后检方在通讯软体line聊天纪录中发现李女离开后,传「亲爱的」、「先走了」、「Sorry拿了你3万元。这样你才会记着」,等讯息给单男,认为被性侵后这样的回覆不合常理,且也未见李女有何质问、责骂为何下药性侵之情节,虽有在记录中发现李女传「我都让你吃了」、「我也无意识」等语,但不表示单男有性侵之行为。

因此法官认为是李女自导自演,又李女控性侵害后说词不一,有诬告及偽证之嫌移,认定李女虚偽的陈述,已妨害司法机关对案件侦办的正确性,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依诬告罪判处李女4月徒刑;窃盗部分被判拘役35天、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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