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2名男子昨天晚上持鱼枪在富山保育区违规採捕,海巡署东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队获报,前往现场,当场查获违规採捕相关器具及龙虾、鱼、贝类渔获物,全案将依违法渔业法规定函送。
昨天晚上8点30分接获富山保育区保育员通报,在富山保育区风筝岩前方岸际疑似有民眾违规採捕水产动植物,经派遣线上巡逻组前往现场,发现2名男子形迹可疑,经查核身分后为台东县民田姓及黄姓民眾,且当场查获违规採捕工具手拉式鱼枪2支、龙虾2只、鱼类4只及贝类2颗,经询问民眾均坦承不讳;全案依违反渔业法第9条规定,函送台东县政府裁处。
海巡署第一三岸巡队表示,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为台东县政府公告之保育禁渔区,违者将依渔业法法规处以3至15万元罚锾,民眾切勿于此处违规以任何器具採捕水产动植物以避免触法;并呼吁民眾若于海上或港区、岸际有发现不法情事,请随时拨打本署118免费服务专线,海巡署将竭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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