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无照何姓柔道教练施暴重摔7岁黄童致死案,监委叶大华调查发现,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体育署涉有长期管理技击运动训练馆不周之违失,因此提案纠正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体育署,呼吁各界正视儿少安全运动环境及儿童人权。
台中市7岁黄姓男童在去年4月21日在校外道馆上柔道课时,遭何姓教练及学长重摔27次,颅内出血住院治疗70天,并在6月29日晚间不治,引起关注。
调查报告指出,台中市政府出借公有运动场馆未善尽监督责任,导致黄童受暴过程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事后并推诿责任认属无照教练个人违失行为,未记取教训积极纳管出借之场馆。
调查报告提及,教育部体育署长期轻忽技击运动场馆管理,未营造儿少安全运动环境,本案发生后虽订有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及辅导要点,但仍未积极督导地方政府纳管相关场馆,皆有重大违失。
叶大华表示,案发场馆是台中市政府府运动局及教育局委托瑞穗国民小学代为管理,教育局因循往例借予台中市体育总会柔道委员会免费使用,做为基层训训练站,但市府对于课程内容、教练资格、学员名单、安全措施等均未规范,显见市府长期缺乏实质安全评估与审查,未善尽政府监督作为。
叶大华指出,台中市政府任由无教练证照的何姓教练长期担任训练站教学者,让黄童初学柔道仅2周,就经多次重摔,连柔道总会也说,这绝非对初学柔道儿童的摔法。但中市政府事后,却将该案简化为学生自愿参与校外运动,推诿责任予教练个人行为,免除政府对公有场馆之监督权责,违失事实相当明确。
叶大华说,教育部体育署长期怠忽建立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申请及审查程序,导致坊间场馆设置及管理无所依循,直至黄童事故后,才在去年6月9日订定发布「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及辅导要点」,但截至今年2月完成申请备查程序的场馆仅占26%,尚有357家(73.6%)未办理,未纳辅导训练馆仍存黑数,无法落实保障权益初衷。
叶大华认为,黄童伤害事故虽非属公立教师及公共设施瑕疵对于学生身体及生命安全造成伤害,但案发场地为公有场馆,参与者都是在校学生,可视为「学校事故」或「教育事故」,实应讨论国赔空间。未来可借镜日本的经验,针对校园事故相关国家赔偿事宜,研拟合乎公平正义之具体程序及标准,维护儿少运动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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