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新任副局长高晶萍表示,去年发生保险业投资创投基金,恐涉入上市柜公司经营权之争的争议,鉴于投信投顾业经营投资信托及全委托投资的资金,同样来自一般社会大眾,因此近期在检讨法令时,决议一併发函提醒。

金管会22日发布函令,明定投信及投顾业经营证券投资信托或全委托投资业务时,运用投信基金或全委托投资资产从事投资,不可有介入被投资对象本身及其直接、间接投资事业的经营权之争、协助他人取得或巩固经营权等情事。

金管会指出,业务经营应建构在诚信的企业文化与高标准的业务行为准则基础上。为落实法遵及内控制度,业者应按订定的投资流程内控制度落实分析、决定、执行及检讨等投资作业,并本于专业诚信原则审慎为管理资产进行投资。

而投信及投顾业运用基金或全委托资产从事投资前,应就被投资对象本身及其直接、间接所投资事业是否涉及经营权之争情事纳入分析,并应于投资后定期检讨评估控管相关投资行为不可涉有介入经营权之争、协助他人取得或巩固经营权等不当安排情事。

高晶萍表示,若投信投顾业发生上述争议或遭人检举、且经查确定违规,金管会可依投信投顾法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比例原则处以纠正、警告、命令解除董监事或经理人职务、2年以下停止部分或全部基金募集或新增受托业务、废止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许可等。

#金管会 #经营权之争 #投资 #投信投顾业 #或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