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员,得知一名女大生小美家境较为困难,因此多次以每10分钟给100元为由,找小美来按摩让她赚房租费,但109年7月某日,他请来小美前往她房间按摩时,以示范按摩方式为由,趁机摸小美臀部与下体,并强行脱下小美衣裤进行指侵,小美不断抗拒,却遭管理员嘲讽,「说不要,但为何下面那么湿」,事后小美立刻像助教告知并协助报警,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管理员徒刑3年6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女大生小美控诉,读大学后就靠自己赚房租费,有一些经济上的压力,在发生之前,我曾经帮管理员按摩过肩膀有收取费用,109年7月某日,管理员传讯息给她到一楼的房间聊天以及帮他按摩。
小美控诉,当天管理员自称10分钟会支付我新臺币100元,因为过去有类似的经验,所以我也没有想太多。但当天却以空调故障为由,带她到另一个小房间内,并表示自己先示范按摩方式为由,要求小美坐在床缘先由她示范一遍。
接着管理员就从从脚踝、小腿、大腿、臀部循序按摩,之后管理员双手开始不老实,从臀部开始往下体触摸,然后试图脱小美的运动短裤,即使小美有推他的手并且说「不要」,但仍无法抵挡男方力气,导致裤子被完全脱下来,即使小美不断地挣扎抗拒,但管理员却说「妳说不要,但为何下面那么湿」,随后进行指侵。
小美不断大声尖叫后,管理员才停手,但还一度不还小美运动裤,甚至叫她留下来一起睡,双方僵持后,小美才回房间,接了立刻向两名助教助泣诉遭到侵犯,事后赶紧去验伤提告。
管理员坦承当时与小美在房内,由小美坐在其对面的椅子上,将脚举放在其腿上,并从脚踝往上循序按摩小腿、大腿至臀部,并将触摸臀部及私处,但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
法官审理后认为,小美下体有明显伤痕,助教也证实案发后小美相当恐惧,还说「我不敢下去开门」、「那我之后还住同一个地方吗?」,审理期间又否认犯行,令人髮指,对小美身体及心灵健全造成难以磨灭之伤害与阴影,所生危害甚鉅,復考量被告犯后否认犯行,未见反省与悔过,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6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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