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依照消费者物价总指数计算,110年台湾地区消费者物价总指数的年变动率为1.96%,及最近一次调整政府核定的基本费率标准(106年)至本年检讨时的台湾地区消费者物价总指数累绩变动率为4.32%,已达3%以上,调整111年「政府核定基本费率标准」为每人每公里4.313元。
此外,台湾高铁票价参考因素还包括前一年度「法定优待票」(C1)与「离峰、通勤及特定旅运需求等差别定价优惠措施」(C2),差异数在1个百分点内不调整,交通部公告111年的C1+C2维持110年的11.2%。
台湾高铁表示,高铁费率订定与调整,是依据高铁公司与政府签定「台湾南北高速铁路兴建营运合约」,每年由交通部依「台湾地区消费者物价总指数(GICP)」变动情形,定期检讨政府核定基本费率及对外公告后,依据合约所规范机制进行特许公司自订基本费率检讨。
交通部核定基本费率提供票价有调涨空间,后续高铁自订基本费率与票价是否调整,将由经理部门依照合约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内部营运成本,外部社会经济环境情势、市场竞争及供需情形等,进行整体评估后,报请董事会讨论决定。
回顾上次交通部调整基本费率已是106年,当时高铁基本费率标准从每公里4.009元,上调至4.134元,但并未因此进行调整票价。一路冻涨至今,此次为台湾高铁财改后第二度调涨基本费率,是否会获得大股东交通部点头,进而调高台湾高铁票价,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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