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电动自行车名称修正为「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来须挂牌照纳管。桃园市大园警分局为此,持续针对民眾骑乘电动自行车之违规行为加强取缔,盼能培养用路人良好驾驶习惯,避免事故发生。

电动自行车购买便利,免考照又免挂牌,是现今不少民眾的新兴代步工具。大园分局指出,由于电动自行车不必考照就能骑上路,许多对交通法规或车辆操作不熟悉的民眾也能骑乘,导致交通违规情形增加,影响到其他用路人安全。

且大园与观音工业区移工人数眾多,多以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因不熟悉法令容易违规,据统计,大园分局辖区去年取缔移工骑乘电动自行车违规案共46件,其中又以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占多数,分局将持续针对此区域加强拦检取缔。

警方强调,取缔违规并非以处罚为目的,同时希望能宣导相关交通法令,盼在电动自行车挂牌纳管前,养成用路人守法习惯,别贪图一时方便而造成憾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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