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隆翔2014年任职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职务时,因侦办曲棍球协会侵占公款案件,2019年5月遭监察院弹劾,当时引发法界反弹,还有人发起连署、炮轰监察院滥权。惩戒法院2020年判陈不受惩戒确定,未料监察院这个月6日公告,二度弹劾陈的曲棍球案,陈7日说,「斲丧司法公信力的不是我,伤害监察权公信力是监察院自己」。

陈隆翔声明如下:

「我一直以为「程序正义」,是一个法治国家最基本要有的价值理念。但坦白说,我彻底失望了,尤其是对有所谓「准司法机关」美名的监察院,特别是在昨天111年5月6日深夜10点多,经过朋友转传新闻稿,我才知道我竟然又被监察院弹劾一次,而且这一次我没有被主办的监委约询、调查,换言之,我甚至连为自己权利辩护的机会都没有。」

「首先说个故事,108年5月中我被第一次弹劾后,也许是主办的监委自觉弹劾理由不够充分,后来他们又很努力的写了一份「调查报告」,洋洋洒洒的加码(罗织)论述,除了原来弹劾范围以外,指谪我或有关机关还有哪些缺失,并在108年6月12日监察院的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中,将该份调查报告提出讨论(如附件),想要对各该机关提出纠正案,但会议的结论是「撤回」,也就是纠正案并没有被通过,该委员会仅决议将「调查报告」移请职务法庭併案审理,并将报告中列出的各项调查意见,函请有关机关改进。」

「后来在职务法庭审理过程中,其实针对原弹劾范围,暨前揭加码的调查报告部分,我都有分别进行答辩。但基于程序正义的理念,我认为后面加码的调查报告,根本是违背弹劾程序,所以建请职务法庭以程序理由驳回,所幸职务法庭接受我的看法,后续的再审(包括上诉)也都一样。只是没想到,又被弹劾。」

「最后想跟关心小弟及本案的学长先进们表达感谢之意,虽然这次弹劾理由跟上次差不多,一样在指导检察官应该如何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但我要强调办案绝非吃自助餐,绝不是只挑自己想看的证据,然后下一个结论,说我只以被告的供述(监察院的新闻稿是说自白,但其实该案的被告并未全部自白犯罪)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而有所谓的办案疏失。」。

陈隆翔指出,本案最后以缓起诉侦查终结前,有等彰化县政府函文回覆后,并斟酌了本案情节,才作了最后决定,而不是如监察院新闻稿所述他好像急着结案,然后什么证据都不管。

陈隆翔说,不知道被这样的针对性原因为何,监察院没有以利益迴避的原因请主办监委迴避就算了,但竟然连程序正义都不顾。他还没收到弹劾案文,是上网看了一下新闻稿,大概知道主办监委在讲什么,为了澄清事实,只好利用原本礼拜六上午加班处理公务的机会,表达声明。

陈隆翔表示,感谢大家,老话一句,会好好准备接下来的挑战,请大家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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