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依据酒驾新法规定,9日在裁决处官网上首次公告酒驾累犯者姓名、照片及违规事实,是名在新店安康路违规的邱姓男子,希望警惕酒驾累犯,遏止酒驾行为再次发生。

裁决处指出,酒驾新法已于3月31日上路,针对屡次酒驾或拒测违规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于10年内第2次累犯,除了现行的加重罚锾、吊销驾驶执照及道安讲习等处分,并得公布酒驾累犯的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裁决处表示,今天首次公告酒驾累犯名单有1名,在2019年9月26日第1次酒驾,又于今年3月31日第2次酒驾被警方拦下开单,裁决处已于官网设立酒驾及拒测累犯公布专区,公告内容依中央规定,裁决确定后即公布汽机车驾驶人姓名、照片及违规事实等相关资讯。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酒驾新法除明定主管机关得公布10年内第2次酒驾累犯者姓名、照片和违规事实之外,同行者连坐处分最高1万5000元罚锾。

李忠台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找代驾服务或搭乘大眾运输,以免触犯法律而受罚,严重还会发生交通意外而遗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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