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委会4日审议「公证法」修正草案,讨论法院公证人存废。会中司法院强调法院公证人仍有存在必要,但有民眾投诉,近日到台东地院公证处寻求谘询,却发现公证处竟然公休,还建议找民间公证人,质疑司法院搞不清楚前线问题。
该民眾表示,上周五到台东地院寻求发愿公证人协助,但公证处门口竟张贴「公休」公告,要求民眾有谘询需求到本周一再电话谘询或预约,急件则建议找民间公证人办理;网路上还建议至少5天前预约再行前往公证,以免扑空。
该民眾质疑,司法不是为民服务,竟还要如此官僚的要民眾「预约」,而且还要等到周休过后再电话联繫,也没有代理制度,对于人力短缺就是双手一摊,这样的单位难道还有存在意义?
随机搜寻,台南地院也在网路公告,「因公证人人力短缺」,「奉核准」民眾请求公、认证案件的办理「採预约制」,还称每日受理件数以不超过12件为原则,请民眾尽量找民间公证人事务所办理,显见类似问题普遍存在各地方法院。
国民党立委叶毓兰日前也在委员会关心类似问题,表示现今民主先进国家如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日本、韩国、美加、纽澳、英国等,均採民间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事务,认为我国公证人制度应检讨改进。
叶毓兰指出,民国88年修正公证法时,考量民眾信任度,未立即废除法院公证人制度,採法院公证人与民间公证人双轨制,但现在民间公证人已达205人,法院公证人则为49人,民间公证人办结案件已是法院公证人办结案件已相差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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