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网友在脸书社团《爆怨公社》抱怨,他在高速公路开车时,前方吉普车竟在车尾加装「反远灯」,光线狂刺他的双眼,让他超级火大,没想到竟意外钓出车主回应,贴文一出引起两派网友争论不休。

原PO在脸书社团《爆怨公社》暴怒发文,他在行经国道五号隧道时,见前方一台吉普车,在车尾加装2颗绿色「反远灯」,让他相当不舒服,从影片可见,绿色的光线在隧道内显得更加刺眼。事后原PO在文中澄清,他收到吉普车驾驶的私讯,称车辆借友人驾驶时误触,不小心开启照地灯,并非故意让他感受不佳,对方表示:「实在不是故意的,真的很不好意思,造成您的行车困扰,对不起」。

车主回应原PO,对误开反远灯一事,深感抱歉。(图/翻摄自爆怨公社)
车主回应原PO,对误开反远灯一事,深感抱歉。(图/翻摄自爆怨公社)

网友们纷纷在贴文下激动留言:「是萤火虫吗」、「求偶灯」、「人家还是有诚意道歉的」、「不小心检举一下,车主才会长记性」、「这可能是晚上在野外倒车时的照明灯,我觉得车主应该是没有恶意,只是糊涂了,误触或者忘记关了」、「你开远光灯吗?我在汽车社团看过 这是反制开远光灯」、「光看这照片,眼睛就受不了,谁发明这种灯可以这样装的啦」、「开一整段路真的会瞎吧」。

实际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9条第1项第4款规定,「非遇雨、雾时,不得使用雾灯。」另《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亦规定:「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者,处新臺币1200以上、3600以下罚锾。」

文章来源:脸书社团《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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