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吴姓男子前科累累,去年8月间在大卖场见到辣妹,竟当眾掏下体尻枪,射精在女子的裤子上,吓得对方报警提告。新北地院考量吴男以20万与被害人和解,依公然猥亵罪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男2021年8月24日晚间8时许前往新北市某量贩卖场,发现一名穿牛仔裤的正妹正在选购商品,竟心生邪恶念头,偷偷摸摸走道对方身后,掏出生殖器套弄,射精在对方的裤子上,直到女子发现裤子上沾着「嘉明」,才愤而报警逮人。
案经警方採验女子牛仔裤上的不明液体,确认与吴男的DNA吻合,将其逮捕归案;检警侦讯时,吴男坦承犯行,并以20万余元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该女同意撤告毁损与性骚扰乘机猥亵等罪,最终检方侦结,仅以公然猥亵将其起诉。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吴男过去已有4次妨害风化纪录,素行非佳,仍然未能改过自新再度犯案,有害善良社会风俗,不可取,考量其已认罪与达成和解,故依公然猥亵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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