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行政院推动将农田水利会改制为公务机关,并通过修法实施,被外界批评是为了消灭地方派系,费鸿泰等38名在野党立法委员声请释宪,主张《农田水利会》18条侵害全台17个水利会的水权及管理经营权,侵害宪法财产权等,宪法法庭24日上午开庭辩论。
在野党立法委员主张,农田水利灌溉组织是台湾先民开拓时的互助组织近400年歷史,是先于中华民国存在的公法人农民自治团体,但民进党政府将水利会改为公务机关,就是为了让亲国民党的地方派系没有资源自动瓦解,民进党可以直接掌控水利会。
在野党立委们认为,农委会设立农田水利署要求全台17个水利会配合相关作业,违法滥权,明显违反组织法律保留及权力分立原则,侵害全国水利会及155万会员农民依宪法的结社权之保障,且未经合法徵收程序,国家强夺水利会高达数兆元资产,侵害人民财产权。
宪法法庭24日上午10点开言词辩论,辩论争点是行政院将农田水利会之公法人地位,改制为农田水利署,有无违反宪法法律明确性、法律保留、权力分立、信赖保护及法律不溯及既往等原则?是否限制或剥夺原有会员结社自由?违反宪法财产权保障及法律保留原则。
另外,农田水利会长改官派争议,国民党立委林为洲等38人主张《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40条》强夺民产声请释宪,但2020年司法院大法官认为,声请人非当年审查法案的立委,且没先提法律修正案,决议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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