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30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案,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财产申报资料亦须公告,另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选举候选人资格者,选举委员会须上网公告其财产申报资料,法务部表示,新法适用于今年九合一选举,可让选民藉此瞭解候选人财产状况,选贤与能,亦可促使候选人乾净选举,有助于端正选风,贯彻廉能政府。
法务部表示,立法院30日三读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8条及第20条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包括:增列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财产申报资料应予公告、增列公职人员之财产申报资料上网公告期间至其丧失原申报身分后1年。
另外,修正公职候选人财产申报资料,应于审定候选人名单之日上网公告,同时审核汇整列册供人查阅、公职候选人财产申报资料上网公告期间1年、增列县市议员财产变动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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