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官媒《法治日报》消息,大陆国家安全部6日公布的《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提到,公民可以获得证书形式的「精神奖励」或现金「物质奖励」,从1万元(人民币,下同)到10万元不等,具体取决于举报的价值。

有外媒报导称,揭露外国间谍或其他安全违规行为的奖励在中国大陆已存在多年。大陆国家安全部代表表示,新措施旨在规范奖励和激励公眾,以应对外国情报机构和其他敌对势力的威胁加剧。

据《法治日报》报导,依照上位法律法规规定,办法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其中,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是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是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该《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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