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郑小康涉2006年至2015年多次收受富商翁茂锺餽赠的衬衫,后来郑又承审翁经营的怡华公司违反《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行政诉讼案件,未行迴避,还曾打电话给翁,目前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中。

司改会成员8日到法庭外举行记者会,呼吁与翁有不当往来的司法官惩戒案,惩戒法院对审理中的案件应公开审理,受全民监督。

郑小康的惩戒案,目前是由职务法庭第一审审判长吕丹玉、受命法官蔡惠如及陪席法官汪怡君,参审员丘彦南 (台大医师)及参审员黄怡碧(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审理。

8日职务法庭针对郑小康惩戒案进行言论辩论程序,郑小康日前曾经表示,他确实承审过翁的案件,但都是判翁败诉,期间也未与翁接触或收受衬衫,对司法院的做法感到失望及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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