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为减轻民眾负担,财政部前分别报奉行政院核定出租国有非公用不动产109年至111年6月应缴租金减收2成,受益承租人约19万3千余户,减租金额新台币约15.39亿元。各机关经管国有公用不动产依国有财产法第28条但书及财政部订颁「国有公用不动产收益原则」规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该部前亦核定109年至111年6月应收对价得由管理机关视个案情形予以减收或缓收(下称国有公用不动产纾困措施);依规定(含国有财产法)出租案件,累计已减租约2.55万户,减租金额约14.2亿元。

国产署表示,国有非公用不动产租金减收措施由该署各分署(办事处)主动办理扣减,无需承租人提出申请,受益承租人约19万8千余户,减租金额约3.16亿元。至于委托经营及设定地上权业务部分也报奉财政部同意减收经营权利金及地租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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