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张姓男子役龄前,在2014年以出境就学为理由到美国,台北市大安区公所要求他返台履行兵役义务,但他以在美国工作为由拒不返国,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罪判刑3月 ,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张男在2014年1月5日出境,届役龄后,迄今已逾出境就学最高年龄限制,应即返国服役,台北市大安区公所2020年催告他返国履行兵役义务,并张贴于大安区公所公布栏,且送达他母亲的户籍地址。
大安区公所排定张男在去年10月22日至北市立万芳医院接受役男徵兵检查,徵兵检查通知书也送达他父母的户籍地签收,张父转知他后,他仍以在美国工作为由拒不返国,迄今未能接受徵兵处理。
台北地院认为,张男妨害我国兵役役员公平性,依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徵兵处理,核准出境后,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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