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大生因喝醉,想找地方休息,想起女同学独自在外租屋,打电话借宿,对方基于同学之谊,同意让男同学睡地板,结果男方得寸进尺说他酒醉上床睡才能休息,对方勉于同意,没想到男方却趁酒意爬过去,压在女生身上「硬上」得逞,女同学认为好心没好报,向友人哭诉后报警,男方辩称是两情相悦,直到审理时才认罪并赔偿被害人60万元和解,台北地依乘机性交罪轻判庄男2年徒刑、缓刑5年。

检警调查,男大生在2012年初某晚酒后,已有醉意,打电话给独自租屋居住的女同学,请求「收留」他到她家睡一晚。女同学同意让他睡地板。但他抱怨地板太硬,睡了不舒服,让他上床睡才能好好休息。

女同学因稍早吃了安眠药,想快点休息,因此和男同学约定,2人可以同床,但1人睡1边不能越界,不能碰她,男方满口答应,但上床后就开始不规矩,一开始触碰试探女同学,最后不顾女同学拒绝,硬上性侵得逞。

隔天一早,女同学跑出去向朋友哭诉,男方则是一再向女同学致歉,女同学愤而报警提告。检察官调查时,男方承曾和对方发生性关系,辩称没有强迫对方,但被害女同学痛哭,指她以为可以信得过同学,没想到却对她做出这种事情。

检察官根据相关证人证词,加上男大生事后曾向被害人道歉,而且女同学情绪激动,符合性侵案被害人状况,且被害人与男大生没有宿怨,并无诬陷理由,採信被害人遭性侵控诉,依法起诉。

男大生在法院开庭时,当庭向女方鞠躬道歉,并拿出60万元赔偿达成和解,获得女方原谅,法官因此认定「情堪悯恕」给予减刑,依乘机性交罪轻判2年徒刑,并宣告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接受法治教育4场、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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