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申报及缴纳期限到6月30日,财政部统计至21日,至少仍有15%的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未完成申报,呼吁民眾利用网路或临柜加开时段儘速完税,可透过两种方式,检查是否已成功申报、缴税。
本土COVID-19疫情影响,110年度综所税结算申报期限展延至6月30日,财政部统计,截至21日止,完成结算申报件数约544万件,占去年总申报件数645万件的84.34%;此外,营所税方面,已有超过90万件、逾9成完成结算申报。
财政部指出,各地区国税局比照往年,在申报倒计时阶段,上班日中午不休息,接下来,6月27日至30日,加班提供收件及所得、扣除额资料查询服务,申报截止当日6月30日并延长收件时间至晚间7时。
採用网路申报者,只要将申报资料在6月30日晚间12时以前上传成功,就算如期申报;如有需要缴交证明文件的民眾,应于7月11日前送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徵所代收。
同时,财政部提醒纳税义务人,「申报」及「缴税」都要确实完成,民眾可以透过确认以下两大事项,检视自己是否真的已经完税。
第一,查询是否完成申报(网址:https://reurl.cc/n1bRjn),若显示檔案编号及「您已完成11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就表示申报成功、案件已成立。
第二,民眾可以藉「综合所得税缴税结果查询」(网址:https://reurl.cc/DyMLnj),检查缴税纪录,财政部指出,除委托取款转帐外,缴税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线上缴税方面,也可利用「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自缴税款纪录查询」(网址:https://reurl.cc/yrbGGD)。
财政部另提醒,综所税纳税义务人如果未依限缴税,每超过3日,须按应缴纳的税额加徵1%滞纳金,逾滞纳期限30日仍未缴纳者,稽徵机关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另外,自滞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缴纳日止,纳税义务人须付滞纳利息,利息依应缴纳税款,以中华邮政各年度1月1日公布的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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