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某宠物食品业者于网路贩售多样宠物零嘴,但在未经认证情况下,于产品中标示「使用CAS认证鸡肉」,遭农委会网路巡检查获移送基隆市政府,权责单位依法开罚6万元。
基隆市政府动保所长陈瑞滨表示,依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规定,农产品经检验合格,始得使用「验证农产品标章」,业者虽能标榜「CAS认证鸡肉」,但在未获认证情形下,不能于广告中提示CAS字样。
基隆市政府产发处长黄健峰指出,产品应做正确标示,市面上仍有许多业者未经核可,却于广告中注记,「商品部分使用CAS原料制成」,他强调,未经认证就是触法,若经查获最低开罚6万元。
产发处呼吁,相关商品标示,都会列在巡查项目中,网路上也是巡查范围之一,若产品未经验证,或只有部分原料使用,广告切勿滥用CAS认证字样,滥用者可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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